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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区军用码头移交驻港部队


来源: 网络综合

本报香港9月29日电(记者连锦添)香港特区政府与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今天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中区军用码头移交备忘录》,并举行移交仪式,香港中区军用码头正式移交给驻港部队。

中区军用码头位于港岛中环,长150米,面积约0.3公顷。根据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据香港军事用地用途安排,中区军用码头是须由香港特区政府为解放军驻港部队重置的军事用地及军事设施。

香港特区政府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十二条宣布,码头即日上午7时起划为军事禁区,并交给驻港部队管理使用,其位置及范围已标示在香港特区《受保护地方令》内。根据香港《公安条例》,中区军用码头陆上范围内4座建筑物已列作禁区。公众人士必须遵守法律,不可在未获授权下进入军用码头范围。

出席移交仪式的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和政委蔡永中等。林郑月娥致辞时表示,中区军用码头是香港特区须为驻军重建并供使用的最后一项军事设施。今天特区政府把军用码头移交后,就全面履行了我们有关的责任。“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充分彰显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下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宪制意义。”

她说,特区政府过去在不同场合已多次向公众说明军用码头的背景及其军事用地的本质,相信香港市民会理解军用码头不论何时都是用作防务目的的军事设施,其所在地是军事用地,无论开放与否,其法律地位不会改变。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驻军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驻军法和相关法例在特区履行防务职责,爱国爱港,深得香港市民的爱戴,是保障特区长期繁荣稳定的坚实后盾。她代表特区政府和全体香港市民,对默默守护香港、关爱市民的驻军致以崇高敬意和由衷感谢。

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表示,接收中区军用码头后,驻军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使用管理,并继续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中区军用码头的良好运作。同时驻军将保持爱港亲民的一贯本色,在防务工作允许的条件下,适时开放中区军用码头予市民通行。

[责任编辑:RD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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