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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节日期间严禁这10种行为!天津公布举报电话


来源: 网络综合

(原标题:通知 | 节日期间严禁这10种行为!天津公布举报电话)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和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节点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天津市纪委监委昨日发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措施规定,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从众心理、麻痹心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要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自查自省、对照反思,校准廉洁自律的标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通知强调,要守牢纪律红线,严防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

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

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

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

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

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通知要求,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务实有效方式,切实把“十严禁”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用足用好各级“四风”问题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问题,“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餐饮浪费特别是大吃大喝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治“四风”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知要求,要坚持破立并举,促进长效常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深入检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及其表现,特别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联系和服务群众、履行工作职责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等易发高发的享乐奢靡问题,准确分析和把握规律、趋势、特点,深度剖析存在的制度漏洞,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擦亮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

赵亚萍

本文来源:天津广播责任编辑:赵亚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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