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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之后,不要忘记这些法律问题|每日关注


来源: 杭州网


(资料图)

法治日报讯 近日,由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指导,首部以扫黑除恶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背景的电视剧《狂飙》正在热播。该剧讲述了刑警安欣与受人欺负、逐渐“黑化”的鱼贩子高启强意外相识,以安欣为代表的正义力量与以高启强为代表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展开了长达几十年正邪较量的故事。

刺激追剧的同时,其中的法律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张小峰律师为我们解读剧情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徐雷和他的员工在野外一处河滩电鱼,不料发生意外,两人触电身亡。在野外电鱼有何法律后果?如果是自家的鱼塘,可以随意电鱼吗?

无论是野外鱼塘还是自家鱼塘,电鱼都是违法行为。我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电鱼人明知会有电死他人的风险仍在鱼塘电鱼,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间接的故意杀人罪;如果电鱼人在电鱼过程中因过失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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