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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点:新疆男篮发布公告:退出本赛季!退出CBA联盟!


来源: 杭州网

橙柿互动综合报道 日前,新疆男篮和中国篮协闹得不可开交。

2月17日,中国篮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官方宣布:周琦举报新疆广汇男篮俱乐部存在违规行为属实,处罚新疆男篮一年内不得注册新运动员。随后新华社撰文,周琦被不愿具名的篮协人士解读为获得“自由身”。


(资料图片)

而新疆男篮对这个处罚非常不满,回应称,篮协该处理严重侵害俱乐部合法权益和声誉,要求中国篮协撤回本次处理决定。随后,新疆男篮高层又对外放话:准备退出CBA联赛,甚至退出对中国篮球的投资。

2月28日深夜,新疆男篮发布公告,绝不接受篮协的处罚决定,决定退出本赛季比赛!退出CBA!

公告如下:

2月17日,篮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认为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注册违规”,做出严重错误、无理荒诞的“处罚”,严重侵害了我俱乐部合法权益、严重伤害了新疆各族球迷感情、严重破坏了新疆篮球运动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这一“处罚”违背事实、违反法规、不符合正常工作流程,我俱乐部无法认可、决不接受。

一、篮协的“处罚”匪夷所思、荒唐至极

(一)“处罚”违背事实、违反程序、毫无依据

2月8日,我俱乐部收到“篮协字〔2023〕58号”通知,声称我俱乐部“注册违规”,篮协将作出“处罚决定”。但该通知中未释明处罚适用的法规依据。此后,我俱乐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委托律师前往篮协办公地点面谈等方式反复沟通,希望说明违规事实和处罚依据,但没有任何回复。我俱乐部委托律师当面要求就此事召开听证会,却被告知“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此后,篮协于17日作出的“处罚决定”依然没有说明处罚依据。

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作为CBA参赛方,连续3个赛季如实报备注册准入材料。篮协作为监督方、CBA联盟作为主办方均在严格准入审核后对我俱乐部的参赛资格予以确认。在连续3个赛季完成注册准入并完赛的情况下,篮协竟以“注册违规”为由对我俱乐部实施“处罚”,让人匪夷所思。

与此同时,此次“处罚”毫无依据、不符流程。篮协至今无法释明“处罚”依据的具体法规条款,“处罚”下达前未按照要求组织“听证”流程。《篮协注册管理办法》中也没有适用我俱乐部“注册违规”的具体内容,仅仅依据《篮协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第六十九条、《篮协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等“有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有关规定未明确的”兜底条款、口袋条款进行处罚,让人如何信服?公信力何在?

(二)篮协没有资格认定“人格混同”,适用法规严重错误

公司“人格混同”为法律上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有关概念。篮协作为篮球行业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并不具备认定公司“人格混同”的权力,且公司“人格混同”既不违法,也不违反《篮协注册管理办法》。

2019年7月,为支持新疆文体事业发展,应赞助商所在地可克达拉市要求,经报CBA联盟知情无异议,我们在当地注册成立了新公司(2019年至今累计缴纳税费9605.82万元),并授权委托其开展发放薪酬等工作。该公司经营没有侵害任何相关方权益。此后,CBA联盟与该公司签订了参赛协议,并向其支付了参赛费用。2019年8月,我俱乐部申请变更参赛主体,后因疫情原因流程中断,继续以原主体参加比赛。自始至终,我俱乐部参赛主体只有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俱乐部资金往来合法合规。

CBA联盟与我俱乐部、新公司之间除正常参赛费用外,没有任何不正当、不合规的资金往来。个别媒体报道“我俱乐部关联公司与CBA联盟存在资金往来”,实为CBA联盟按照法规正常支付的参赛费用。

(四)关于按时足额给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付薪的情况。

我俱乐部自1999年成立至今,从未拖欠任何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薪酬、奖金等各类收入。以球员周琦为例,2019-2020、2020-2021两个赛季(即CBA联盟限薪之前),我俱乐部合计为周琦支付各项费用49516031.52元,其中包括固定薪酬39888888.30元;胜场费及购买其指定的美国进口营养品等个人开销费用合计9627143.22元。上述费用均按时足额支付。后来,周琦向CBA联盟提出仲裁,企图改变正常转会条件,将俱乐部之间的转会费变为其个人的巨额签字费。经仲裁,周琦诉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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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疆广汇 管理办法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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